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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第三标段)-阜康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2-07-29 00:00浏览

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第三标段-阜康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康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第三标段)-阜康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往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第三标段)-阜康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XJZZ2022043

三、建设地址:阜康市诚勤园、准电小区、气象站西侧、城北污水处理厂、仁和小区西侧、阜华景源小区东侧、瑶池园西侧、准东生活区。

四、招标范围:

阜康市诚勤园、准电小区、气象站西侧、城北污水处理厂、仁和小区西侧、阜华景源小区东侧、瑶池园西侧各建设1台,准东生活区3台,共10台,处理量480立方米一天的污水处理设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为交钥匙项目)

五、预算金额:5000万 

六、投标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项目经营范围)

4、投标人必须是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文件发售及领取时间:2022729日至20218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询截图、产品授权书等材料进行报名;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按要求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82011:0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文件获取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十、开标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附属楼科技馆)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负一楼开标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沈志亮     联系电话:18999556910

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剑峰      联系电话:0994-2323082

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729

周剑峰 签于 2022/07/29 12:22:17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