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疆呼图壁县齐古水库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按项目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已具备工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呼图壁县齐古水库。主要建设内容: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0号)要求,为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的需要,中标单位组织专家组,在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本次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工作。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对与施工及工程安全运用有关的质量问题进行检查;对突破规范的设计、施工标准及工程安全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其对工程运用的影响程度,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咨询甲级以及上资信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时至19:00时,在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国际A座20楼招标二部)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
(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9至2022年2月)个人社保明细(不接受单位汇总明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昌吉市北京南路和谐玫瑰园A座写字楼20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联系人:焦金峰 电话:18096859816
招标代理人: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丽 电话:0994-2223310 18196115918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