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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吉木萨尔执法大队房屋设施加固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1-07-02 00:00浏览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吉木萨尔执法大队房屋设 施加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1.27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铲除涂料面、墙面喷刷涂料、吊顶天棚、石材窗台板、木门窗套、钢质防火门、楼(地)面涂膜防水、块料楼地面、平面块料拆除、立面块料拆除块料墙面、垫层、卫生洁具拆除、成品隔断、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块料踢脚线、金属(塑钢)门、工作牌、公示牌拆除及安装钢制散热器、镀锌钢管、改给排水、改电(灯具不包含)、洗脸盆、大便器、小便器、淋浴器、其他成品卫生器具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吉木萨尔执法大队房屋设施加固项目;
   (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吉木萨尔执法大队房屋设施加固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吉木萨尔执法大队房屋设施加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具有有效的 B 类安考证,本单位注册。
4、项目必须配备满足项目正常施工所需的技术力量,必须配备安全员,确保安全施工。
5、疆外施工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6、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给予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被纳入昌吉州施工企业黑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8、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吉木萨尔执法大队房屋设施加固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备应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4、疆外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
5、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给予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与投标。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7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7 月 09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 楼1019 室)施工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有效的 B 类安考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企业, 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投标人网上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监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五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查询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开标会议。)。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 楼1021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 楼1017 评标室)
七、其他
1、项目地址:吉木萨尔县
2、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日历日)
3、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施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监理: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施工: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监理: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 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③、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65050162604900000418;行号:10588500005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8、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乌伊东路与乌伊西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150 米                            
   联 系 人:鲁君                            
   电 话 :0994-65019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驰珑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1019 室
   联 系 人: 杨静
   电 话 : 0994-2237888
   电子邮件: 1435022123@qq.com
陈志强 签于 2021/07/02 21:01:36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